各潜在投标单位:
崇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村房屋调查监理现修改澄清如下:
1、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由原“崇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村房屋调查监理”修改为“崇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房补充调查监理”,后续项目名称以此为准。
2、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由原“乙方进场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启动资金10万元,与项目中标单位同步付款:其中三调完成外业工作后付20%(含启动资金),成果通过验收后付10%;农房补充调查完成外业工作后付10%,完成建库工作后付10%,完成合库,并通过省厅验收后付30%,余款在一年保质期过后付清。”修改为“乙方进场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启动资金40万元,与项目中标单位同步付款:其中三调完成外业工作后付20%(含启动资金),成果通过验收后付10%;农房补充调查完成外业工作后付10%,完成建库工作后付10%,完成合库,并通过省厅验收后付30%,余款在一年保质期过后付清。”
3、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:1、负责崇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监理;2、农房补充调查的监理;3、农房补充调查项目的技术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;4、农房补充调查各标段数据库的整合;5、组织农房补充调查项目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工作(含各项成果资料的准备,承担预检、验收评审的费用);6、农房补充调查数据库建库与管理软件的购买。
特此修改,此公告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,以此公告为准。
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26日